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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仑综执〔2021〕罚决字第05-0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7日21时00分许,当事人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小浃江路与浦山路路口未采取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致使建筑垃圾污染路面。当事人未采取建筑垃圾管理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