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柳市税二稽罚〔2020〕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票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行为造成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7,200.00元,是偷税,除追缴所偷税款外,并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36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5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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