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斯硕竹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00MA****453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325民初859号 |
案号 | (2022)桂0325执9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黄仕永与被告广西斯硕竹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签订的《合同书》无效; 二、被告广西斯硕竹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黄仕永返还引种费698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698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0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黄仕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收案件受理费3935元,由原告黄仕永负担2423.8元,被告广西斯硕竹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511.2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