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沙(消)行罚决字〔2020〕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领派壹号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2020/1/22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沙田大队给予东莞市领派壹号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给予东莞市领派壹号歌舞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2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沙田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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