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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湘湘高新)安监执法队罚单〔2020〕xtgxqybh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三同时”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一章第六节第六条第(一)项之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决定机关 湘潭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