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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呼城管(三)罚决字[202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占压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内建设的3519.891平方米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内建设的10440.402平方米违法建筑尽快完善相关手续;2.合计处罚金额为肆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4333358.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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