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高新(滨)市管罚处字〔2017〕2482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4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NEO EE PING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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