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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浦(消)行罚决字〔2019〕1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行政处罚内容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上海市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