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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汴祥环罚决字(2020)第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贰万陆仟壹佰柒拾柒元(¥26177.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祥符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