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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字(2019)第1320190012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9532万元,罚款0.842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4
    决定机关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何健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