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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20〕13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被扣押的药品3盒;二、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台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