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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公(梅)行罚决字[2017]11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3月18日以来,违法单位浙江安吉帐篷客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招录安徽籍流动人口吴某在该单位务工,但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吴某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后于2017年4月1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综上所述,浙江安吉帐篷客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安吉帐篷客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120529002900003531)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0
    决定机关 安吉县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洪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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