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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银保监罚决字〔201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形成重大风险;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虚增存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4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7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伟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