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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花环罚〔202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污染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壹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1
    决定机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