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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环罚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运营餐饮、住宿服务项目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0
    决定机关 盐城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