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366****0564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7101民初641号 |
| 案号 | (2021)粤7101执345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 执行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广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建波29245.0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57元,由被告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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