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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税三稽罚〔2019〕1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税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公司建盖厂房建筑工程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给对方,未缴纳该笔工程相关税费,对应缴未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42.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