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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运政罚〔2021〕19J1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3月02日17时49分左右,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来到慈溪市龙山镇中横线与灵峰路交叉口附近,发现浙B7F829货车停在马路边,驾驶员不在车上,有违章嫌疑,于是上前示证检查。经查,驾驶员为田维聚,押运员为郑传祥,都有从业资格证。该车属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所有,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有道路运输证。该车是从宁波巨化开过来,去往嘉兴。该车驾驶员田维聚当时下车,正在路边买饭。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宁波市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顾明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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