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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6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434807万元,罚款1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6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韩志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