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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朝处字〔2016〕第116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6-17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邝海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