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综执〔2020〕罚决字第07-0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金昊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被处罚人名称:金昊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0月21日22时48分,我局余杭中队执法队员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金昊建设有限公司在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杭区余杭街道南湖明月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内容为楼面的浇筑作业,现场有混凝土搅拌车一辆、混凝土输送泵车一台,噪声主要是施工工具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执法队员现场测得环境噪声值为57.9dB,超过该区域国家标准2.9dB。该工地东侧约200米为苕溪南湖人家小区,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约55米为上湖村部分民居,其中东、北两侧均有居民居住。2020年10月22日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环境保护监察所出具联系函意见:“该工地上述时段未经夜间施工许可”。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9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