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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卫医罚〔2018〕2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億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超越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核准科目为:医疗美容科(不输液);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实际经营过程中开展检验检测及心电图检查活动,诊疗活动超出了登记范围。检验检测及心电图检查未对顾客收取费用,认定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收入为0元。2018年11月13日,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了杭江卫医罚告〔2018〕2133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向你单位详细告知本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当场提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诊疗活动超出了登记范围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关于“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裁量指导意见》,你单位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收入为0元,适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不足1000元,或违法收入无法认定的,违法程度较轻,裁量幅度为罚款2000元以下”的裁量标准,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3
    决定机关 区卫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