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1]0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的土地765.01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765.0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2 |
决定机关 |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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