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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1]0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的土地765.01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765.0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