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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安监罚〔201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7
    决定机关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