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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煤安监罚〔2021〕17001号、陕煤安监罚〔2021〕17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九十一条第一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煤矿给予警告,处9万元罚款,对通风矿长屈华荣处0.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