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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北工商经处字(2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8
    决定机关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郭倩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