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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19〕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二、没收抽检不合格皮衣1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3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