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梁环罚字﹝202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30
    决定机关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田然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