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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赤峰金宥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旭东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51709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呼仲裁字第115号
    案号 (2015)赤执字第10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29
    发布日期 2018-01-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内蒙古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勘察费用239.66万元,利息11024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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