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安市友谊宾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海燕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1057446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481民初2928号 |
案号 | (2017)冀0481执51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5-15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俊峰自愿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偿还原告武安市宏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息合计200万元,如未如期足额履行,则被告徐俊峰自愿加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计算方式:以2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为标准,自2016年10月20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武安市友谊宾馆有限公司自愿为上述借款本息20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其他互不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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