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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金利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8028851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1民初10782号
    案号 (2019)京0101执15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11-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圣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金利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0年6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条款》、2011年6月3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2013年11月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2016年12月2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被告北京金利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圣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8月18日的租金及欠款共计5 550 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1 550 000元,2019年11月18日之前支付2 000 000元,2020年11月18日之前支付2 000 000元; 三、被告北京金利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圣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至2016年12月22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所附的《81号院欠款支付表》中2018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被告应付的5 600 000元欠款,支付方式为2021年11月18日之前支付1 800 000元,2022年11月18日之前支付1 800 000元,2023年11月18日之前支付2 000 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41095元,由原告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圣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095元(已交纳),被告北京金利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7000元(于调解生效后7日内交纳)。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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