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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统罚字〔2018〕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名称: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36021023G法定代表人:高立存当事人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司前镇捌柒路49号根据2018年10月30日对你公司进行统计稽查时发现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18年11月1日对你公司涉嫌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现已查明,你公司在统计活动中有如下行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你公司上报的2018年1-2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上的“建筑业总产值”的填报数为227855千元,应报数为193254千元,差错额为34601千元,占应报数的17.9%。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数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合同、工程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9
    决定机关 市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