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味真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丽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359835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191民初1728号
    案号 (2018)冀0191执4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04
    发布日期 2018-05-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北味真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中立工程款19337元及利息(以本金19337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3日起至2017年10月17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李中立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计163元,由被告河北味真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