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福田区米音特通讯行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2440300L6****46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民初403号 |
案号 | (2019)粤03执46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福田区龙胜手机市场米音特通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北京微格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620131508.X号专利权的行为。 二、被告深圳市福田区龙胜手机市场米音特通讯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微格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500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微格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深圳市福田区龙胜手机市场米音特通讯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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