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熹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533****352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3民初2674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748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辽宁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熹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亮邮寄费用579402.3元及利息14300元;二、如被告沈阳熹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本判决书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则原告陈亮对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2-4号2-25-2号(建筑面积为85.71平方米)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陈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3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沈阳熹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