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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环罚〔2020〕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