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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乌)行罚决字[2022]005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地盛集团桐乡市乌镇梵璞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互联网服务未落实互联网实名认证安全等技术措施,后于二0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地盛集团桐乡市乌镇梵璞酒店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