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定综执旅决字〔202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海南优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5 |
决定机关 |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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