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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15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