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泰捷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嵘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0773****540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104民初2419号 |
案号 | (2018)苏0104执49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2-06 |
发布日期 | 2018-06-14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泰捷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剩余货款446889元并赔偿违约金(以所欠货款为基数,自2016年7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和律师费3356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88元、保全费33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20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给付以上款项时加付此款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帐号:430101132910024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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