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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消)行罚决字〔2019〕03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宝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浙江宝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宝盛世纪中心1幢39层,法定代表人:徐云茂)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决定给予浙江宝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浙江宝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区财政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1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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