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邑县弘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2733****891W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27民初136号
    案号 (2020)冀0127执2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高邑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6-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王俊丽、高邑县弘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卢强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率以年24%计算,自2016年12月6日始,至执行完毕止)。 上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二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