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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香工商处字〔2019〕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为“珠海保税区和佳钜鑫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办理商事登记业务时,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因擅自改变商事登记事项(住所),已于2018年11月30日被依法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建议立案调查,并委托湾仔工商质监管理所以区工商局名义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1
    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工商质监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侯庆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