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辽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5
    决定机关 辽源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