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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北卫公罚[202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宁馨园52号的宁波悦家酒店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七百元整(¥7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4
    决定机关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