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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碑)食药监妆罚[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2、罚款367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4
    决定机关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