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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启市监案字〔2019〕0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使用超期未检压力管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使用超期未检压力管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使用超期未检压力管道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整改;2、罚款人民币2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