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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公罚[2019]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亚力山大东直门健身休闲有限公司杭州自在城分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在西湖区三墩镇金地自在城乐活湾4幢202室从事游泳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5
    决定机关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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