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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0]64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亿凯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1.2017年3月你单位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0000.00元未申报纳税。2.你单位取得樟树市康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开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3600162320,发票号码13825897,价税合计75000元。该发票已入账并在2017年税前列支。以上违法事实合计少缴税款20290.29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处少缴税款60%的罚款,计12174.1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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