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7〕140000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商源商学院(营业执照名称: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广场A座1101室,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跃明)进行检查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阶次,决定给予浙江商源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7年2月5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0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朱跃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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